,这不是他的作风。
柳金魁,他耗也要耗死他。
从老板那里出来,照旧是灰头土脸,码头的事情损失不小,他好几天胃口都不好,今天更是,知道柳金魁必死无疑的时候他甚至感觉自己也要必死无疑。
这是拿命换命的事情,万显山说是‘将功补过’,难度也确实很大,不是一般人能接的。
心里有事,沉甸甸地坠着,洪双喜没有吃饭,心里存着事情,睡觉倒是不耽误,他需要养精蓄锐,柳金魁身边的保镖光贴身就有三个,再加上开车的一个,老板给了他一把枪和一发子弹,不成功便成仁的意思,他弄不死柳金魁,就要做好被人反过来弄死的准备。
不过也不用太紧张,他不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,老板既然敢用他,自然就有用的道理,想想以后的富贵,占着房倘着地,别人亲口许诺的锦绣前程,还有光辉的未来,这其中理所应当有他一份。
要想富贵,先要受罪,这是成功的必然因素,没什么好怨的。
洪双喜沉浸在这样的愿景中无法自拔,他愿意把这当做愿景,当初捡剩饭吃的日子真他娘的过够了,仔细想想,当初一起混街头的兄弟也死了多少个,如今重新做人了,谁还想回到狗窝里去呢?
坐在床上沉思,他把自己的处境翻来覆去地盘了一通,最后笼统地得出个大概的结果——先做掉柳金魁。
以后的事,以后再说吧。
后天一大早,他爬起来,把自己从头到脚地收拾齐整,照镜子故意没去看脸,他晓得自己长的差强人意,宛如平凡大众,于是就格外讲究干净,以前讲究不起,人也在狗窝,没那个心思;现在不一样,现在他有了点小钱,钱壮热胆,于是那些个摩丝发胶,还有西装衬衫一样样都置办起来,他是竭力想把自己弄成个体面人——有老板一半的体面也好,先学一点是一点,一步一步来。
洪双喜对镜收拾半天,西装没穿,只刮了胡子弄了头发,不体面,但是干净。
他故意略过自己置办的西装马甲,从最下格的抽屉里拿出一套破旧的衣裤,有点像街头摆摊的小贩,这风格压根不用模仿,穿上就是。
洪双喜根本没往脸上使劲,他的面貌已经很像一回事了。
做贩子,不知道卖什么,偏巧又生的格外高大,跟老板也差不了多少,往那儿一站就跟一根长杆一样,任谁看了都要夸一句——好个身板宽的贩子,简直像个屠户!
洪双喜收拾齐整,拿上老板发给他的一柄短刀,还有一把手枪,出门左拐右拐,先来到一家面铺,点了一大碗的牛肉面,几筷子吸溜下去,一碗面就见了底。
同时,马路对面的柳金魁,也出来了。
洪双喜眼睛好,不说目极千里,一条马路还是没有问题。
一个人出来的,不见陈康柏,身边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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